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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前情提要該分手的時刻(上)


我努力地完成每天例行的工作,期待有柳岸花明的一天。但一些我覺得很無所適從的狀況也開始發生。

  1. 內部意見不整合:在前期密集開會時,我就發現行銷長和行銷經理的喜好南轅北轍,對同個文章寫法會一人說讚,一人說爛。
    還好行銷長很少直接發表意見,行銷經理指派一個窗口給我後,就很少在看我的
    EMAIL,所以我主要還是以窗口意見為主。
    但有時已審過的文章,還未上線前在會議上又被罵,我實在不知標準在那裏。
    有時針對特別的活動宣傳,又要和活動的
    PM確認,多頭馬車上,到底誰說可以了,才算完成,實在有點累。

  1. 不看EMAIL:有次開會中,客戶行銷經理先離開,我們繼續討論,就決定把下次會議時間先敲定,我問:「要不要確認一下行銷經理的時間再確認?」
    行銷長:「沒關係,若有衝突我再叫她改時間表,當然還是以我的時間為主。」
    會後,我也整理了開會的結論,包括下次開會時間(還寫在標題上),發給所有人。一週後我準時到達後,行銷經理大驚失色,問我來做什麼?
    開會啊! (難不成想你嗎?)我說這次會議是上次決定的,我也寫在會議記錄裏,發信給大家。
    行銷經理說:「我沒有看到,下次你發正式的會議通知給我,不要寫在EMAIL裏,我若沒看信怎麼會知道?」

    又有一次,我提前2週把資料傳出去給行銷經理,但客戶一直沒回覆,之後,我又發了不同主題的EMAIL大概10封,每次都會在EMAIL裏提醒這件事還沒處理完,
    行銷公司與客戶另有會議時,我也都一再請行銷公司要提醒客戶這件事,但都沒有碰到這個行銷經理。直到事件前3天,行銷經理突然來一封EMAIL,問我東西開始做了沒。
    我大驚失色地將之前的EMAIL附上並回信說,我一直在等客戶的確認。因為行銷長(行銷經理的主管)也在CC的名單中,行銷經理很不爽地說:「你是要扯我後腿,說我辦事不力嗎?你的工作只要一直發信催我就好了嗎?那你的工作會不會太簡單?
    我真是無言以對,我聽過不用LINE,不喜歡接電話(因為也是一種干擾)但我沒聽過不看EMAIL的,也許不是馬上看,但至少把標題掃過再刪除吧!
    但從此,我發信之後都要再打電話通知,超煩人的。

 

第一次大的衝突是,客戶在週五晚上,突然在LINE的群體中,大罵剛上線的活動宣傳,說活動方法很不清楚。我心想,這個圖文我們前二週就審完了,難道有疏忽了什麼,還是FB出了什麼大事?
被客戶罵了半天後才知道問題:客戶覺得我寫「動動手指,就有機會得大獎」意思不明,應該要寫「點這裏,留言XXXXX,留言的網友將有機會抽奨,幾月幾號我們會抽獎⋯⋯」後面「⋯⋯」是一堆的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,大概800字吧!

客戶也搞不懂,為何要叫網友留言,活動就是為了衝粉絲數,若留言不會變粉絲,那為什麼⋯⋯

簡言之,這位行銷經理完全不懂網路,以平面的方式在思考活動宣傳。

我儘力說明FB族群不愛看太多字,簡單易懂的指令比較討喜,客戶的考量都是對的(偶而我們還是要說一點場面話),只是網路上不必那麼堅持流程,因為網友的動作不會照著做⋯⋯

簡言之,我就是拿她聽不懂,但符合我專業、良心及網路特性的說明,把她擋住。

行銷經理無法繼續罵下去,但還是很氣,要行銷公司主管和我下週一來個電話會議,討論大家認知上的落差。(電話內容就不必再說了,總之我和行銷公司主管被罵到狗血淋頭就對了)

 

雖然我在LINE上的應對都很有禮貎,但其實吵完之後,我非常憤怒。
我不是沒被客戶或主管罵過,但我
不是你的下屬,我也沒有做錯事,你在LINE群組上,公開一直罵我,罵得又沒道理,我到底為什麼要受這個氣呢?!

 

我把對話記錄存檔,寄給行銷公司的主管說:這個客戶,我一直無法好好掌握,剛剛又發生這樣的事,若客戶真的不滿意我,我可以交出這個客戶,請你們另請高明。大家好聚好散,不必勉強。

EMAIL的當時,主要是要讓行銷公司了解發生什麼事,不要客戶罵來,大家態度不一致,倒還沒有堅持要丟客戶。畢竟都已經熬了2個月了,理論上磨擦期應該快過了。行銷公司的主管也安慰我說,他們了解我很辛苦,他們一定跟我站在同一戰線上。

 

隔幾天,活動截止要抽獎了,單是得獎名單公佈這件事,我就花了22夜在溝通:
得獎名單要顯示什麼?得獎人的ID可不可以直接顯示在PO文上?
要用新的得獎PO文,還是直接將得獎名單的文字覆蓋掉原始的活動內容(這作法很詭異,但客戶堅持)?
要如何通知得獎人(客戶堅持要發FB的私訊,但我們不能主動發私訊給個人,只好讓得獎人自己私訊給我們,我們再回覆要填的資料)
得奨人應該填寫什麼資料(有25項吧!我真覺得太閒才會填)
⋯⋯以上的每一項,都是決定又改了3-10次,這二天我三餐都只能靠家人幫我買乾糧(麵包、三明治、漢堡⋯⋯),我邊吃邊做事。當最後搞定上線時,我鬆口氣煮宵夜吃,一面看著滾水中的泡麵,一面心裏想:「我為什麼要為了這種其實很小的事,被這樣操勞又一直被狂罵二天呢?是我做錯什麼事,要彌補過失嗎?沒有啊!是客戶要倒閉了,所以我要濟貧扶弱嗎?也沒有!那這二天是發生戰爭了嗎?沒有,那究竟是發生什麼事了。」


 

於是我列出幾個月來,我花在這個客戶的時間:開會、寫文、修改、活動、打電話聯絡⋯⋯我發現,這個客戶花的時間,是另一個客戶的2-3倍,但錢郤差不了多少。最嚴重的是,因為這客戶的狀況很多,會排擠我對其他客戶的服務品質。

 

於是我很鄭重地,告訴行銷公司,請他們再另外找人來接手,這個客戶我要放生了。

當然再怎樣,分手怎樣都是自傷七分的七傷拳。

但早點決定,至少可以早點開始療傷。

 

沒想到就在行銷公司好不容易找到人,要正式交接的前二週,另一個長期客戶也因為組織調整的關係,要在同一時間和我解約。

 

朋友問我:那你要不要繼續接這個奧客,等有新案再說?

我說:人不能因為害怕寂寞,就硬要留在家暴男友的身邊,該分手,就要分手。

分手後,我還有陣子有點得失心,想去觀察接手的圖文有沒有品質比我更好,按讚數更多。後來也懶得理了。

 

前幾天輾轉聽到,這個客戶已經換到第3手了,現在的SOHO曾經3天沒睡趕文,交出去又被退回來,一天內要改完。抱怨的依然是:內部意見很分歧,常常要開會,很花時間。

我再回去看這家外商公司的粉絲團,發現內容很雜亂,沒有整體的規劃,顯然現在的執行者,要不就沒有足夠的專業幫客戶規劃,要不就是沒力氣說服客戶做整體的規劃。

 

朋友說:還好你沒繼續接這個客戶,不然他到現在還是持續家暴。

我說:家暴是種習慣,很難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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